乘员头盔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及执行报告的要求
一、生产一致性(Cop)控制计划
生产一致性(CoP)控制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获得批准的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即保持与参数状态的一致及试验性能的一致以及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工厂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编号:CNCA-00C-005)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成员头盔》(编号:CNCA-C11-15:2017)附件2 的要求对认证产品编制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生产一致性(CoP)控制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或在引用的企业相关有效文件中体现。
1、计划的适用范围: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有多地址时应明确)、组织部门及实施范围、涉及产品范围(可以是获证产品列表);
2、计划制定的依据及引用文件:外部的法律法规、认证实施规则、认证实施细则、产品标准;内部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企业标准、检验基准、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
3、各职能部门及主要领导人的职责和权限,质量负责人(和/或其代理人员)的任命,并保证至少具备以下职责和权限:
1)负责建立满足CCC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2)确保产品一致性以及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
3)正确使用CCC证书和标志,确保加施CCC标志产品的证书状态持续有效
4)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5)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认可,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4、资源的配置情况,具备的生产场地、仓库储存环境资源、应配备的生产设备、检验试验仪器设备、配备的相应人力资源,尤其是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数量及能力;对于以租赁方式使用的外部资源,应确保其持续可获得性和正确使用。
5、对有效文件及质量记录的控制管理(批准、实施、文件编号),必要的各级有效文件清单、外来文件清单、质量记录清单(记录的有效保存及可追溯期不得低于24个月);识别并保存与产品认证相关的重要文件和质量信息,如型式试验报告、工厂检查结果、CCC证书状态信息(有效、暂停、撤销、注销等)、认证变更批准信息、监督抽样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投诉及处理结果等。
6、生产一致性控制,产品通过认证后应将相关信息传递给企业内部与产品一致性有关的采购部门、生产部门、检验试验部门等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并在相应的工作节点和阶段进行有关的控制管理,制定合理的一致性试验的要求,对最终产品的例行检验和/或确认检验进行控制。
如工厂已制定有单独的质量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或控制计划(类似于GB/T18305(ISO/TS16949)附录A的文件)来对生产一致性检测进行要求,在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中也可直接引用相应的文件或条款。
7、采购管理及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货管理,供应商(生产厂、经销商、贸易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必要的合格供方名录;对可能会影响产品生产一致性的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进行确定并控制,至少包括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护目镜等部件,当上述零部件由工厂自制时及指定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时,应对其相应的原材料进行控制管理,必要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清单;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进货检验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相关要求及记录。
8、生产过程管理及控制,企业按照影响产品一致性、产品质量及企业关键生产工序(过程)的要求确定关重工序(过程),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必要时对适宜的过程参数进行监视、测量、记录,对相关的生产工装、关键设备、监视测量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设备的能力持续满足生产要求,过程产品的100%检验控制及抽查巡检要求。
9、工厂配备足够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在采购、生产制造、最终检验试验等环节中使用的仪器设备能力满足认证产品批量生产时的检验试验要求,相关的设备台账,校准、检定要求及证书、标签、结果记录等,对于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的校准或检定活动,工厂应确保外部机构的能力满足校准或检定要求,并保存相关能力评价结果。
检验试验人员能正确使用仪器设备,掌握检验试验要求并有效实施,对相关标准、作业要求熟悉并合规操作。
10、对于不合格品、不一致产品的控制管理要求,对于采购、生产制造、检验等环节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不一致产品,工厂采取标识、隔离、处置等措施,避免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11、建立必要的追溯程序,对于国家级和省级监督抽查、产品召回、顾客户投诉及抱怨等来自外部的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工厂应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12、工厂建立文件化的内部质量审核程序,确保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持续符合性、产品一致性以及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
13、工厂在采购、生产制造、检验等环节所进行的产品防护,如标识、搬运、包装、贮存、保护等符合规定要求。必要时,工厂应按规定要求对产品的交付过程进行控制。
14、对CCC证书和标志的管理及使用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于采用印刷、模压式加施的CCC标志,工厂建立使用台账并保存使用记录。对于下列产品,不得加施CCC标志或放行:
(a)未获认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
(b)获证后的变更需经认证机构确认,但未经确认的产品;
(c)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
(d)已暂停、撤销、注销的证书所列产品;
(e)不合格产品。
15、认证变更的控制,企业明确对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及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的变更(如工艺、生产条件、关键件和产品结构等)进行控制,向认证机构申报变更并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
二、生产一致性(Cop)控制计划执行报告
生产一致性(Cop)控制计划执行报告是对控制计划的周期性总结,应对控制计划的相关条目进行总结,应包含获证产品的产量统计及相关一致性试验的统计,如下所示:
获证产品情况汇总
统计时间: | ||||||
序号 | 证书编号 | 产品型号 | 产品规格 | 产量 | 一致性试验报告 | 备注 |
1 | L | |||||
M | ||||||
S | ||||||
2 | L | |||||
M | ||||||
S | ||||||
L | ||||||
M | ||||||
S | ||||||
… | … | … | … | … | … | … |
统计时间:第一次执行报告的统计时间从第一张证书签发开始至统计截止日,后续的统计日期从上一次执行报告统计截止日后一天起至统计截止日。 | ||||||
备注中应标注一些特殊情况,如证书暂停、注销、撤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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